近日,国家邮政局公布了《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经过认真讨论、研究,绿会政研室为《规范》提出了五条总体建议和五条详细建议, 并已于4月9日递交国家邮政局。
【总体建议】
一、应明确将“促进资源节约利用,减少环境污染,保护人体健康”作为《规范》的目的
《规范》第一条没有明确绿色包装规范的目的,不利于体现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”。
建议修改为: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切实做好邮件快件包装绿色治理工作,促进资源节约利用,减少环境污染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快递暂行条例》《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范。
二、亟需界定绿色包装的概念
绿色包装的材质一般应是可资源化循环使用、并对环境无害的,对包装规范的要求是最大程度地减量化、并可重复使用。但目前《规范》中引用的《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》标准,其规定的包材仍然是塑料袋、塑料泡沫和胶带等,是对环境有害的。
建议《规范》重新界定绿色包装的概念。
三、缺失对不合格寄递企业的惩戒机制
《规范》第二条要求“邮件快件绿色包装坚持标准化、减量化和可循环的工作目标,加强与上下游协同,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”,并在第五条明确“寄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。在不影响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的前提下,逐步选择低克重高强度的包装材料,设计和使用规格统一的包装”。但全文缺失对不履行环保包装的寄递企业的惩戒机制,不利于《规范》的有效实施。
建议《规范》设置黑名单制度,将不履行环保包装的问题寄递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公示,限制其有效经营,以充分保障绿色包装规范的落地实施。
四、缺乏对寄递企业使用绿色包装的定量考核
《规范》鼓励企业优先使用绿色包装,但没有对一次性塑料包装提出限制、禁用,也没有对快递包装污染提出减量指标,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,寄递企业的选择空间很大。
建议设置对寄递企业使用绿色包装的定量考核,促使企业有动力和压力履行主体责任,推进绿色包装。
五、设立举报电话,加强社会监督,促进公众参与
鼓励寄递企业使用绿色包装,一方面需要主管部门的管理,另一方面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、支持和监督,但《规范》缺少此方面的规定。
建议加强内容规定,设立举报电话,加强社会监督,促进公众参与。